红旗区农业农村局公告 
            
            按照新乡市财政局、新乡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通知要求,“对2025年7月1日-2025年10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移动式、固定式粮食烘干机,按照不超过农机补贴标准的50%给予适当补助,或使用履带式收割机开展抢收作业的种粮主体给予补助”。请上述时间段的购机者于2025年11月10日(含)之前,在河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内自主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将不予受理,同时不得享受上述补助。
特此公告。
红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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