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
文件名称 | 红旗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 |
制定背景 | 为科学承接产业转移,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结合红旗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
制定依据 |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中共新乡市委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 “一招四引”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发〔2016〕22 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市支持制造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文〔2018〕15 号) |
文件主要内容 | 针对落位我区的工业类项目、外资项目、金融项目、建筑业项目、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给与奖励,增加了对建筑业项目的奖励和提高了对金融项目奖励的门槛。 |
文件主要亮点 | 新增了对建筑业项目的奖励和提高了对金融项目奖励的门槛。对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自企业注册运营起一年内,区级年度税收贡献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资金奖励政策;对新设立或迁入的建筑、金融、保险业等分公司、分支机构,自企业注册运营起,本辖区纳税增幅达到当年所在辖区地方级收税收入增速的,公司确定1位突出贡献者奖励名额,增幅每超2个百分比,增加一个名额,增加名额上限为5个。奖励额度为本人在红旗区实缴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级实际留成部分确定。 |
文件实施时间 | 2022年4月24日 |
相关阅读:关于印发红旗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http://www.hqq.gov.cn/Normative/info/1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