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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16 15:40:29 发布人:

刘化亮委员:

您提出的《改善殡葬服务、提升殡仪文明》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1、举办丧葬仪事的机构和场地缺乏及丧葬用品价格不规范2、办理丧葬仪式扰民现象严重3、文明殡葬新风没有很好弘扬,存在陋习弊病、重敛厚葬、丧葬用品污染环境和浪费资源等陈规陋习。建议:1、建立现代式殡葬服务站,推出全面的惠民殡葬服务2、加强对殡葬用品和服务业的监督管理,提倡可循环利用的殡葬用品3、加强移风易俗宣传,推广节地生态安葬、绿色安葬4、强化殡葬文明形式的创新和推广要旗帜鲜明倡导新型殡葬文明形式。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办〔2019〕18号)、《新乡市倡树文明殡葬新风提高火化率工作方案》新办〔2020〕5号文件要求,我区于2020年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实施至今,已逐步完善殡葬改革存在的陋习和您提出的相关好的建议。

一、落实惠民殡葬。按照市局要求及时成立红旗区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惠民殡葬,辖区常住人口实行火化的,由市、区级财政按照不低于1200元/具的标准进行补助。

二、深入宣传,扩大影响。每年充分利用清明节、“七月半”等传统节日,积极宣传殡改政策和重要意义,破除封建陋习,通过跨街横幅、张贴公开信、宣传单、宣传车、沿街门店LED显示屏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遵守文明殡葬新风,改变观念、革除陋习、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新风尚。

三、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根据省、市局要求,大力推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按照集约化、园林化、生态化原则。目前洪门镇公益性公墓、小店镇公益性公墓已投入使用。充分利用墓穴,杜绝二次装棺土葬现象,不断提高殡葬服务、公益性公墓管理水平,保障群众丧葬需求,将殡葬改革工作做彻底、做到位。

四、规范殡葬服务和葬用品市场。根据殡葬管理法规和实际情况,我区成立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领导小组和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坚决制止沿街、沿路乱设灵堂、抛撒冥纸和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全面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大力倡导文明治丧,坚决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土葬用品行为。严禁生产、销售土葬用品,坚决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联合有关部门对非法生产、销售棺材及其他违规丧葬用品的商户关停和取缔。

关于刘化亮委员提出丧葬仪事机构的建设问题,因红旗区位于主城区,大部分为城市居民,区域和场地原因制约了我区丧葬仪事机构的成立和建设。如将丧葬仪事的机构建在我区小店镇、洪门镇,因两镇位于红旗区东部,距市殡仪馆距离较远,给逝者家属增加了许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