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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1-10 16:17:59 发布人:

李发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我区高校优势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创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首先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了你应有的作用。

       二、大学生创业相关优惠政策:

       ①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可按个人不超过20万元、组织起来就业的个人不超过5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②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

       ③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请2万元至15万元的扶持资金。

       三、2023年以来,红旗区认真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稳岗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向前延伸、提质增效,抓住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关键期,我区走进新乡学院、新乡医学院、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校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携企送岗等活动5场。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了解政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借助辖区高校密集优势,积极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开辟大学生创业绿色通道,营造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社会氛围,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创业。

       作为区级人社部门,执行政策,落实政策是我们的工作职责所在,您所反映的发挥我区高校优势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创业的建议,我们将会在合适的机会将您的合理化建议向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反映,使您的建议能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