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震慑力,切实增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现将现将我区今年以来查处八起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予以警示曝光,望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案例一:某换热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设备超期未检测案
(一)违法事实
2025年6月20日,红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换热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多项问题,多台套安全设备超期未检测,但企业长期未察觉并整改。
(二)处罚结果
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危险设备使用,限期整改隐患,并给予该企业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仪表技术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案
(一)违法事实
2025年3月28日,执法人员对某仪表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企业在查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中存在较大问题。
(二)处罚结果
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危险作业,限期整改隐患,并给予该企业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某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一)违法事实
2025年3月28日,执法人员对某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处罚结果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给予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企业负责人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某自控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案
(一)违法事实
2025年3月28日,执法人员对某仪表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企业在查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中存在较大问题。
(二)处罚结果
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危险作业,限期整改隐患,并对企业给予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某过滤设备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案
(一)违法事实
2025年3月27日,执法人员对某过滤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企业在查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中存在较大问题。
(二)处罚结果
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危险作业,限期整改隐患,并给予企业1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某机械加工厂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案
(一)违法事实
2025年6月13日,执法人员对某机械加工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企业在查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中存在较大问题。
(二)处罚结果
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危险作业,限期整改隐患,并给予企业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某物资有限公司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案
(一)违法事实
2025年3月19日,执法人员对某物资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
(二)处罚结果
该企业行为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隐患,并给予企业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案
(一)违法事实
2025年10月21日,执法人员对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企业在查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中存在较大问题。
(二)处罚结果
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危险作业,限期整改隐患,并给予企业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希望生产经营单位深刻汲取教训,紧绷“安全弦”,把好生产每一关,杜绝麻痹大意; 守牢“责任线”,落实全员安全职责,不打折扣执行;常念“预防经”,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做到防患未然,共同打造美好幸福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