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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区创建国家级双创示范区若干政策(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18 10:24:55 发布人:
文件名称 红旗区创建国家级双创示范区若干政策(试行)
制定背景 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竞争新优势,营造良好的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新引擎,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全力推进红旗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区创建,特拟定《红旗区创建国家级双创示范区若干政策(试行)》
制定依据 依据《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豫政办〔202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中试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豫科创〔2021〕4号)、《新乡市促进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新政文〔2022〕8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支持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意见》新政办〔2022〕9号)、《红旗区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办法》(红政〔2021〕41号)等文件精神,参考郑州金水区、惠济区、郑州航空港管委会等地区先进经验。 
文件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共10条:
一是依据《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第3、10条,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中试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豫科创〔2021〕4号)文件,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支持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意见》新政办〔2022〕9号)文件,在支持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方面,对新认定的省级中试基地、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现有的省级研发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孵化器等双创载体在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二是依据《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第11条,在支持企业开展揭榜攻关科技项目方面,鼓励企业借助区内外科技力量攻克我区主导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对获批立项的省、市级“揭榜挂帅”的项目,按省级不超过合同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级不超过合同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给予支持。
三是借鉴郑州市惠济区先进示范地区的经验,在支持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方面,对整体迁入红旗区的“四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非“四上”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落地一年后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万元奖励。
四是依据《新乡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第11条,在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方面,对首次获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五是依据《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第9条,在大力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对纳入我区“十四五”规划的三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等投入,按其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贴,每个平台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获得补贴的平台,按其获取补贴金额通过新东区向辖区企业等额发放创新券,用于辖区企业在发券平台享受公共技术服务。
六是借鉴郑州市惠济区先进示范地区的经验,在积极引进国内外科技资源方面,对中科院、大型央企、“双一流”高校、世界500强企业等在我区共建重点实验室或分支机构、检测平台、院士工作站、外籍专家工作室等,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开办费和建设期研发费用支持,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七是依据《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第13条,在支持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方面,对区内科技型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实施转化、产业化的,按其合同实际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补贴,每家每年不超过20万元。科技型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技术研发,按其委托高校院所开展技术研发额的10%给予补贴,每家每年不超过20万元。
八是依据《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第21、22条,在支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方面,对经过省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其承担的省级以上人才科技专项,每项给予最高50万元的扶持。
九是借鉴郑州航空港区先进示范地区的经验,在支持建设双创载体方面,对企业、高校在智慧岛规划范围内建设的双创载体,给予场地改造及公共技术设备购置等费用补贴。经市级认定的,给予费用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省级认定的,给予费用总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区内各类双创载体的在孵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创新载体3万元的奖励。
十是依据《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第27条,在支持智慧岛构建市场化运营主体方面,对智慧岛建设的运营公司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的,在省市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最高15%贴息补助。
同时,特别明确了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适用于工商注册、税收、统计均在红旗区内的企业,已经享受该政策的企业,五年内不得变更工商、税收地址。
 
文件主要亮点 此次拟制定的《红旗区创建国家级双创示范区若干政策(试行)》的主要原则:一是紧扣今年出台的《河南省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新乡市促进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率先在全市县(市)区制定配套政策;二是根据创建国家级双创示范区、建设智慧岛的发展需求,对2021年出台的《红旗区科技创新奖励管理办法》进行补充完善。
 
 
 
文件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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